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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王强相关记录16条 . 查询时间(0.154 秒)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王强研究团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面向”的指示要求,以花生、核桃、杏仁等坚果为研究对象,以“基础理论创新—关键技术突破—重大产品开发”为主线,以“植物蛋白结构与功能调控基础理论、颠覆性加工技术、创新性产品研究及其产业化”为研究方向,重点开展“植植物蛋白油脂资源加工适宜性评价,蛋白产品创新设计与智能制造,功能配料生物合成与精准营养”三大研究内容,旨在探索“调控机制”、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强,男,1987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来云,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夏金花,女,1970年7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斌全,北京惠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杜鹃,北京惠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审第三人:台州市黄岩广纳工贸有限公司,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强、被告人刘康、被告人唐晋楠、被告人程雨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你院审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强、被告人刘康、被告人唐晋楠、被告人程雨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你院审判。
被告人王强,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锦州市,住上海市嘉定区。公诉机关以沪嘉检刑诉[2021]8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强犯危险驾驶罪。本院决定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9月13日3时许,被告人王强酒后驾驶号牌号码为苏C7XXXX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曹安公路、华翔路路口处,追尾同车道内由...
被告人王强,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锦州市,住上海市嘉定区。公诉机关以沪嘉检刑诉[2021]8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强犯危险驾驶罪。本院决定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9月13日3时许,被告人王强酒后驾驶号牌号码为苏C7XXXX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曹安公路、华翔路路口处,追尾同车道内由...
被告人韩红莲(XXXXXXXXXXXXXXXXXX),女,1964年2月27日生,汉族,户籍地本市闵行区。指定辩护人李琳,乐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王强(XXXXXXXXXXXXXXXXXX),男,1981年12月16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淮海居委会七组149号;2021年1月20日被上海市。指定辩护人邱泽海,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强伙同其他同案犯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伤及数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王强虽参与打人,但并非被害人王印死亡、权东重伤的直接造成者,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系从犯,且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减轻处罚,惟本案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且王强在本案后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人身危险性较大,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王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辩护意见,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强,男,1976年3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北段14号内1户,住西安市未央区太元路中海开元壹小区4号楼1单元2103室。2014年4月26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016年2月3日经减刑释放。2020年6月7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被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辩护人杨...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20日作出(2016)浙01刑初7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强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王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经二审审理,于2016年8月1日作出(2016)浙刑终28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浙江省第二监狱于2020年9月2日提出减刑建议,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
罪犯王强,男,1975年3月30日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现服刑于吉林省四平监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2日作出(2015)长刑一初字第11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5年12月21日作出(2015)吉刑四终字第2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被告人徐某,男,1988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宁夏银川市人,户籍地宁夏银川市,系宁夏金诺公司业务经理。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5年3月29日被取保候审,同年5月5日被依法逮捕,2017年11月4日被取保候审。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要洪、赵冬超犯集资诈骗罪、原审被告人王强、薛某、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17年7月6...
上诉人贾品波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共计约4933.74克(其中甲基苯丙胺片剂38.73克)、咖啡因160.86克,贩卖氯胺酮1.07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贾品波坦白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关于贾品波提出,其有检举他人犯罪的重大立功,一审没有认定的辩解意见。经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出具的《关于贾品波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况说明》载明,贾品波检举他人有重大犯罪行为的线索未能查证属实。一审法...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强、付广浩犯诈骗罪,伪造、变造国家公文罪,变造金融票证罪一案,于2011年12月19日作出(2011)庆刑二初字第39号刑事判决。王强、付广浩不服,提出上诉。我院于2012年11月2日作出(2012)黑刑二终字第30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3年11月5日,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艳茹犯诈骗罪,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今世界琳琅满目的绿色化印刷品,不仅体现出印刷元素使人类更文明、更进步、更和谐的生活情趣,而且生动解读了人类由生至死与印刷的不解之缘。印刷工业也在传播人类知识文明,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促进工业技术发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的延绵千年历史演绎之后,迈向绿色环保化的创新之路。在环保视野下,笔者认为中国印刷工业的发展方向可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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