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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律法规 单位相关记录2109条 . 查询时间(0.209 秒)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021年10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0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审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将公款转入其他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二条“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欠薪和垫付金额等情况;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的,公布其姓名并通知相关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之规定,现将2010年第一季度拖欠员工工资、并由我市各区劳动行政部门启动市欠薪保障基金垫付员工工资的13家用人单位情况予以通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事业单位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请示》(吉食药监发〔2010〕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任何单位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都必须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规定,事业单位仅限于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事业单位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
各区新闻出版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坪山新区综合办、各出版物批发单位、网上书店、书友会、读者俱乐部: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0〕70 号),省新闻出版局《转发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粤新出印发〔2010〕28 号)要求,我市即将开展201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79号)规定,经研究,现将2010年4月1日起执行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公布如下:按照2009年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同时考虑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油价上涨增支成本比...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单位是否可以为员工投保个人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0〕8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0〕133号)第六条规定了“个人人身保险只能由个人投保,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做为投保人,用个人人身保险条款为个人投保。”新《保险法》的施行并不影响该条效力,请你公司严格遵...
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我市文物古迹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汕头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第十二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以下统称资质)管理是信息化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资质认定10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规范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市场的扩大,系统集成和监理市场逐步细分,资质企业数量迅速增加。为保持资质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信...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央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会计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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