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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5 共查到知识库 法学 王毅相关记录5条 . 查询时间(0.298 秒)
被告人王毅,男,汉族,1974年9月23日生,户籍地本市长宁区,住本市普陀区。辩护人吴芳,系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市养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1]7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毅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7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0月31日22时30分许,被...
王毅因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承诺书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76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1年2月22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王毅,被上诉人沈河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俊巍、姜春连,到庭参加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10日沈阳市沈河区南塔商贸物流功能区管理...
王毅诉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河区政府)确认强拆违法并赔偿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初26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2019)辽行终1344号行政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2020)辽01行初293号行政裁定,王毅不服并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
罪犯王毅,男,1975年1月26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技校毕业,现在天津市。罪犯王毅故意杀人一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30日作出(2014)二中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认定王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毅上诉,本院于2014年12月12日作出(2014)津高刑一终字第9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执行机关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将王毅的刑...
编者按: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分析形势,清醒地看到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严峻挑战,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紧紧抓住并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主动权,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近日,在中宣部和教育部举办的“首都高校形势报告会”上,王毅同志作了关于外交形势的报告,现摘要刊发,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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