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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22年4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获福建省直机关五一先锋号集体称号。2022年5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获得“2022年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称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双重领导。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的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厅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是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970年10月,市劳动局并入天津市综合计划局;1972年12月,重新成立天津市劳动局;1998年5月,组建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政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制定本规定。
《社会科学》是上海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类学术期刊,创刊于1979年,始终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时代性相统一的办刊原则,发文范围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文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
为了适应我国现实社会的迫切需要,北京大学充分利用其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老龄健康与家庭研究方面人才济济的优势,由曾毅教授协调组织,于2001年5月成立了跨系、所的“北京大学老龄健康与家庭研究中心”,旨在推动我国老龄健康与家庭的研究、学术交流、人员培训和社会实践,为我国进入老年型人口国家行列之后的社会、经济、家庭及个人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与生命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