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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境法体系化为方法论基础的环境法适度法典化应考虑自然生态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的一体化体系问题。正处于研究过程中的环境法典编纂应反映包括自然资源法在内的环境法体系全貌。在“环境法融合论”立场下,自然资源法在环境法法典化过程中应占必要之席。“适度法典化”模式的法典编纂形式决定了法典总则对分则及单行法均具有统领性的调整功能。应以整体环境观为指引,在环境法典总则部分规定涵盖自然资...
我国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了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并未直接指明惩罚性赔偿能否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受到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据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可以请求判令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学研究所遵循“仁、爱、精、勤”校训精神,追求“崇法明理,止于至善”的办学品格,致力于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环境法方向专门人才。研究所是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亦是省级特色重点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精品课程
湖南 师范大学 法学院 精品课程
2023/5/9
国家任务变迁与环境宪法续造
国家任务 环境宪法 环境国家 环境法典
2022/4/21
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应以平衡各主体的利益为重点,实现在生态系统服务的受益者和提供者之间由受益者有条件地向提供者支付补偿,以弥补权益损失,实现二者间利益的均衡。权利义务主体作为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中的主体核心范畴,这对厘清生态补偿机制中的利益均衡具有积极的作用。政府、企业、居民作为权利义务主体,差异性的目标追求导致其所采取的行为不具有行为结果一致性,因此通过采用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满足政府、企...
风险社会给人类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环境风险关系到人类的存亡与命运。《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将之前《刑法》第338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透露着我国严格治理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也表现了污染环境犯罪的保护法益论从人类中心法益论向生态学下的人类中心法益论的转变。在污染环境罪中,由于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分标准不同,导致其行为构造在实践中存在着行为犯和结果犯同时出现的现象,对...
《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意见稿)
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盘锦市 大气污染防治
2022/6/10
环境治理价值理念的转型实现了环境法的功能,环境治理的制度功能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治理的过程是不断优化环境政策的过程。环境治理的规制性、规范性、文化认知性要素,分别形成了约束保障、秩序保障、价值保障的功效。环境治理法治化是解决生态危机、调控生态关系的重要举措,要注重环境治理制度创新的协同融合,环境法律制度与环境经济制度的互动,环境治理主体的协同及制度体系实施之间的融合。完备的环境治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