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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7 共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相关记录7条 . 查询时间(0.128 秒)
4月26日上午,民政部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开班式暨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辅导报告会。民政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部长唐承沛主持开班式并讲话。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黄一兵作专题辅导。
国家康复辅具研究国家康复辅具研究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康复辅具研究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前身是民政部假肢科学研究所,创建于1979年5月。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健康理念的逐步改变,为保障残障群体(“残障群体”泛指残疾人、老年人和伤病人,此概念与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残疾”相对应)权益,发展我国康复辅具事业,由11位院士提议,经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于2006年3月在假肢所的基...
政策研究中心是民政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建于1998年,由当时的民政部政策研究室、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进步研究所、《中国民政》杂志合并而成。主要职责是起草部综合性文件材料、参与部有关会议筹备、研究民政政策理论、承办部机关刊《中国民政》。现有办公室、研究一室、研究二室、研究三室、研究四室、社会调查中心、《中国民政》编辑部和发行部等8个内设机构。
成都消息:“我出川抗战,身已许国,望你们不要惦念!”1938年,时任川军67军161师483旅少将旅长的许国璋,出川抗战临行前对家人说下此话。随后许国璋同64万牺牲川军将士一样,血染战场。
第一条 为规范边民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婚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边民是指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国民和外国人。中国与毗邻国就双方国家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范围达成有关协议的,适用协议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边境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第四条 边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
【发布单位】民政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07-22 【生效日期】1999-07-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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