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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汇乐吉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梦响当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廊坊市汇 乐吉家文化传媒 梦响当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 纠纷 民事判决书
2021/11/24
上诉人廊坊市汇乐吉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乐吉家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梦响当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当然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邮寄送达了《二审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治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4-2号A座2501法定代表人:郑大志,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璇,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蔚县民艺工艺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蔚县蔚州镇行云轩小区3号楼6单元201室法定代表人:王宝合,经理。上诉人沈阳治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沈阳治图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蔚县民艺工艺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民艺公...
上诉人王蔚华因与被上诉人河北水木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水木川公司)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1知民初48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6月10日召集双方进行了调查和询问。上诉人王蔚华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波,被上诉人水木川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浡参加了调查和询问程序。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三河市嗨度歌厅(以下简称嗨度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5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灿星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岩、嗨度歌厅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延静参加了本院组织的调查和询问程序。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因与上诉人三河市金座唱吧歌厅(以下简称金座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均不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60号民事判决,分别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灿星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岩,金座歌厅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延静到庭接受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因与上诉人三河市麦卓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卓娱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均不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61号民事判决,分别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灿星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岩,麦卓娱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延静到庭接受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因与被诉人三河市红磨房音乐会所燕顺路店(以下简称红磨房音乐会所)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灿星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或发还重审;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
上诉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因与被诉人三河市金乐迪歌厅(以下简称金乐迪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灿星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或发还重审;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蔚华,女,1973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波,北京潮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河北水木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0号栗新小区自由港公寓1-2-2303。法定代表人:史海弘,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浡,北京坤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王蔚华因与被上诉人河北水木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川公...
上诉人江苏草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帽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宿迁文三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三水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的(2020)苏01民初21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7月6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草帽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鼎华,被上诉人文三水公司的委托诉讼...
上诉人江苏草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帽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宿迁文三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三水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的(2020)苏01民初21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7月6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草帽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鼎华,被上诉人文三水公司的委托诉讼...
刘志光与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志光 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 二审 行政判决书
2020/7/2
上诉人刘志光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231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4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