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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4 共查到部门法学 体育仲裁相关记录14条 . 查询时间(0.104 秒)
2024年3月15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体育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协办的“体育仲裁最新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顺利举行。会议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律协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协办,聚焦体育仲裁实践中出现的受理范围、信息披露等重点问题,邀请学界、实务界专家学者共同讨论,吸引了来自体育界、法律界、高校等的专业人士与会。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在2020年2月28日宣布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诉孙杨和国际游泳联合会一案仲裁结果,立刻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体育界、法学界人士的普遍关注和广泛热议。为发挥体育法学组织专长,客观、理性、全面、准确认识裁决孙杨案件有关法律问题及其标本意义,推动我国体育法学研究更加贴近我国体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及参与全球体育治理的需要,2月29日,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的积极支持下,北京市法...
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指体育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范围。与普通仲裁相比,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其特殊性。我国正在制定体育仲裁条例,而确定其受案范围则是仲裁条例中的首要问题。笔者从介绍国外及国际体育仲裁中关于仲裁范围的规定入手,提出我国体育仲裁的范围应当满足三个条件,即争议必须是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争议、该争议必须具有可仲裁性及必须有仲裁协议或属于强制仲裁的范围。根据以上条件,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注...
:《体育法》对体育仲裁予以原则性规定,但由于其配套法律制度的缺乏,使得体育仲裁在我国并未真正建立。已有的观点认为我国的体育仲裁不能纳入我国的仲裁法律体系。在分析基础上,认为强制性并不是体育仲裁的特性,体育仲裁符合一般仲裁的基本属性,主张将体育仲裁统一到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体系之中,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体育仲裁法》。
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是落实《体育法》的规定、扩大体育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渠道的重要工作。但因其存在着某些特殊性,在困扰着体育仲裁立法与制度设计的实际运行,需要对一些基础性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为此,分别就体育仲裁的可仲裁性、独立设置、民间性质、自愿原则、适用范围、仲裁法律依据、与仲裁体系关系、立法形式等问题,阐发一些个人思考的见解。
按照国务院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体育总局将抓紧《体育仲裁条例》起草工作。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并为其提供理论支持,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拟于今年7、8月间召开“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体育仲裁制度研讨会”。现就征集会议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对体育仲裁制度有所研究的人员。  二、主要选题范围  (一)体育仲裁立...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国内法学界与体育学界研究体育仲裁的热情也在升温。为了促进国内外学者对体育仲裁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2006年10月20日至22日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仲裁法研究中心承办的“2006年体育仲裁国际研讨会”在武汉大学召开。本次研讨会旨在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学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和交流,促进我国体育仲裁理论的研究,为我国体育仲裁制...
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仲裁法研究中心承办的’“2006年体育仲裁国际研讨会议”于2006年10月21日~22日在中国武汉召开,来自国内外的近4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主席为武汉大学副校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黄进教授以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仲裁法研究中心主任宋连斌教授。 本次体育仲裁国际研讨会于2006年10月21日上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大楼开幕...
随着体育运动的商业化、全球化的发展,体育争端越来越多,体育仲裁逐渐成为一种解决体育争端的主要方式。国外主要体育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等都建立了自己的体育仲裁体系,其中有同有异。为了国内外体育界的交流以及我国体育运动的发展,我国也应组建自己的体育仲裁制度。
体育运动中服用兴奋剂分行为所适用的是严格责任,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考虑有关当事人的主观意向。举证责任一般由指控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体育组织承担,服用兴奋剂的嫌疑运动员也可以提供减轻处罚的证据。
在市场经济加速催动各种体育利益关系日益外显和竞技争端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迫切需要根据现代民主法治趋势和体育自身特点,开辟公正解决体育纠纷和有效救济体育权利的多元渠道。于是,以仲裁方式解决体育纠纷,越来越多地进入许多国家乃至国际体育界的法制实践。在我国体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出现了对体育仲裁的客观需求并在国家立法中得以体现。1995 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简称《体育法》) 第33 条规定:“...
仲裁是解决美国职业运动体育争议的最常用的方式,尤其是在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运动大联盟内的争议更是如此。不过这几种职业体育运动内的仲裁方法也各有自己的特点,譬如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内部的棒球仲裁、全面职业篮球联合会内部的三个层次的裁决、全美职业冰球的外部仲裁以及全美橄榄球联盟的内部裁决等。
美国业余体育仲裁制度的启示          2008/2/16
在美国,仲裁是解决业余体育争议的比较常用的非诉讼解决方法。美国业余体育运动争议仲裁的依据主要有美国泰德斯泰文斯业余体育法、美国奥委会章程以及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规范等。美国仲裁协会仲裁的与业余体育运动有关的争议主要包括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或泛美运动会的参赛资格争议、国内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承认问题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兴奋剂检验问题而引起的争议这三种情况。但是仲裁裁决并不总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裁决,当事人可以...
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研究     体育  法学  仲裁  中国       2008/2/16
对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与基本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在对体育仲裁进行界定和对国外体育仲裁情况进行介绍的基础上, 对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指出了建立制度的有关原则, 重点对有关法律依据, 体育仲裁性质、范围、机构设置、程序和效力以及涉外体育仲裁等难点问题进行了法理分析, 并提出了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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