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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可设相应机构
检察机关 未成年人犯罪
2007/12/10
今天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相应设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机构”。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说,修订草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强化司法保护,特别是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规定了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设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机构,或者指...
检察机关应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 检察机关
2007/10/23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负有光荣的使命,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做出积极的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检察机关在其中大有可为,也能够大有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历史任务,对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执...
湖南出台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2007/9/26
●《规定》明确刑事和解应当坚持当事人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 ●《规定》明确作刑事和解处理的案件主要是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1月3日,湖南省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出台,并正式下发该省各级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有关人...
南京检察机关针对贩卖微量毒品出台意见
2007/9/26
我贩了0.5克毒品!”“他容留我吸毒!” 近年来,不少人吸食毒品被抓获后,都会主动交代微量贩毒或者主动交代容留吸毒的犯罪事实。奇怪的是,他们的说法都大同小异。原来,他们试图借法院判处较轻的刑事处罚来逃避较重的劳动教养。 根据这一新情况,南京检察机关研究出台了《关于贩卖微量毒品犯罪案件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执法部门在严惩贩毒者的同时,对戒断后复吸的微量贩毒的吸毒者正确适用刑事政策,通过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07/9/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各级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现将《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检察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办案时限几个问题的综合批复
2007/9/26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业务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3年12月3日实施日期:1993年12月3日)废止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据各地检察院反映,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在办案时限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够明确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要求我院给予答复和解决。经研究,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现对有关办案时限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
[1999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高检发研字(1999)2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豫检研〔1999〕3号《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医能否根据省级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医学鉴定作出伤情程度结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检察机关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刑事医学鉴定,其鉴定没有明确指明损伤程度等法医学问题的,检察机关的法医可以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就伤...
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
2007/9/26
[1998年6月5日高检发(1998)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目前,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比较突出,这是执法违法,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正。为了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检察机关的声誉,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羁押期限规定的自觉性,把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作为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和执法大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务必取得实效。现就有关...
(1993年8月18日 法明传〔1993〕253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琼法明传(1993)10号《关于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阶段对被告人超期羁押法院能否开庭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照执行。至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个别案件,在侦查...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2月25日 实施日期:2002年2月25日)废止(原因:该答复中的相关内容已在刑事诉讼法和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作出...
(1995年6月8日 法明传〔1995〕217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4〕165号《关于公安机关未移送而由检察机关直接逮捕公诉的交通肇事案件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开庭审判条件的,应当依法审理。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未移送而...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74次会议通过)发布日期:1997-12-31生效日期:1997-12-31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若干数额、数量标准规定如下: 一、贪污案(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应予立案。二...
[1990年6月12日高检研发字(1990)第5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你院浙检研字(1990)第25号《关于受理后立案前被告人死亡的经济犯罪案件如何追缴赃款赃物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后,被告人死亡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但应按照刑法第六十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
“检察机关末次侦查讯问律师在场制度”研讨会23日在宁波举行
2007/8/22
由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与其研究基地——宁波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检察机关末次侦查讯问律师在场制度”研讨会,于8月23日上午在浙江宁波进行。研讨会由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宁波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国明共同主持。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汪建成教授,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复旦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华东政法学院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王俊民教授、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秘书长...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06-29
【生效日期】2005-06-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检察机关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