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4 共查到“伦理学 法国”相关记录4条 . 查询时间(0.172 秒)
新一代法国现象学家,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方面不断对现象学自身及其历史,特别是对胡塞尔和海德格的原有理论和方法,发出‘回问’(Rückfrage)、反思,甚至批判,另一方面,遵循‘回到事物自身’(zu den Sachen selbst)的原则,针对现实生活世界所遭遇的问题,试图开辟和扩大其理论视野,同时尝试改进原有的现象学方法,创造了新的‘生命现象学’、‘伦理现象学’及实现‘现象学的神学转折...
人格与财产的关系——兼论法国民法的“总体财产”理论
人格 财产 总体财产 权利能力
2008/9/3
罗马法以财产和地域为基础的身份人格,人的伦理价值被排斥于人格的构成之外,罗马法上的“财产”之享有,乃是“人格”享有之标志。在古典自然法学说和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的理性与价值得以在实在法中成为人格的基础,财产要素在人格基础上被摒除。较之于法国民法总体财产的“财产能力”或者“财产权利能力”本质而未能扬弃强烈的人格的伦理性,德国民法中的权利能力彻底张扬了人格的权利载体意义,并且为民法的发展创造了至关...
人格与财产的关系——兼论法国民法的“总体财产”理论
2007/8/2
时间:2006-3-9 来源:中国学术论坛网
摘要:罗马法以财产和地域为基础的身份人格,人的伦理价值被排斥于人格的构成之外,罗马法上的“财产”之享有,乃是“人格”享有之标志。在古典自然法学说和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的理性与价值得以在实在法中成为人格的基础,财产要素在人格基础上被摒除。较之于法国民法总体财产的“财产能力”或者“财产权利能力”本质而未能扬弃强烈的人格的伦理性,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