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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税制课件第十章 财产税
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中国税制 课件 第十章 财产税
2017/8/3
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税制课件第十章 财产税。
国外城市地方财政主要来源——财产税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意义
财产税 地方财政 国外城市
2008/11/6
财产税自产生以来就是城市地方政府筹集收入的主要手段,尤其在全球化、区域化以及对区域地方政府实力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 财产税在协调税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理顺国家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以地方财政、地方税制为出发点,结合财产税本身的特点来分析财产税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意义。
关于财产税改革的探讨
改革 财产税
2008/2/19
财产税是历史上最悠久的税收,作为现代国家三大税收体系之一,具有其它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已经加入WTO,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尽快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已成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的共识。我们认为对我国财产课税问题必须从宏观着眼,突破现行税制的束缚,摈弃零敲碎打式的思维方式,树立大财产税观,按照科学、规范、简化的原则,对现行财产税类的各个税种和其他税系的相关税种进行结构性整合,重构我国的...
试论我国财产税的改革
财产税 改革
2008/2/19
财产税是历史上最悠久的税收,作为现代国家三大税收体系之一,具有其它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经济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94年我国针对流转税和所得税进行了税制改革,尽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对财产税的改革则相对滞后,财产课税制度还很不完善,地方税收缺乏主体税种,财政收入与事权不符,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符,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夏杰长研究员主持全国“财产税改革”研讨会并作专题报告
2007/8/3
10月10日,应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的邀请,服务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夏杰长研究员在湖北宜昌主持了全国“财产税改革”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财产税应逐步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专题报告。
中央财经大学马海涛、汤贡亮教授参加财产税理论与制度国际研讨会(图)
中央财经大学 财产税理论 财产税制度
2006/5/19
2006年5月13-14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的“财产税理论与制度国际研讨会”在武汉举行,来自英国、加拿大、韩国、日本、俄罗斯及国内9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会议代表就财产税开征理论分析、制度设计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海涛教授、汤贡亮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