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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魏某某相关记录16条 . 查询时间(0.163 秒)
指定辩护人何晓聿,上海通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刑诉[2021]6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存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于2021年7月15日转为普通程
被告人王某某,男,1994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天水市,住本市闵行区。辩护人徐其飞,上海诚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魏某某,男,1981年6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驻马店市,暂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辩护人施意霖,上海市海之纯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7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魏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21〕4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盛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魏某某,男,1981年3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普陀区。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1]8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某、被告人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王某某(绰号:毛头、老张),男,1961年4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在上海市黄浦区,现住上海市静安区。指定辩护人郑晓明,上海市致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魏某某(绰号:老表),男,1960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辩护人邱猛,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包星灿,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48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魏某某犯开设...
被告人魏某某,女,1982年9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唐山市。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刑诉〔2021〕5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21年6月9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陈镇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魏某某,男,1956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舟山市。辩护人李毅,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周某某,男,1963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舟山市。辩护人冯奕,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1〕3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
被告人魏某某,男,1956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舟山市。辩护人李毅,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周某某,男,1963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舟山市。辩护人冯奕,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1〕3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
被告人魏某某,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元市。被告人李某某,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元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21〕3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李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傅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某、李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童某某,男,生于1995年10月25日,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7月10日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巴中市看守所。
被告人魏某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4]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4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傅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9月起,被告人魏某某向中国民生银行申领信用卡3张(卡号分别为XXX...
被告人魏某某。辩护人王世其、马刚,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14〕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销售假药罪,于2014年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2014年2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由本院审理。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秦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某及其辩护人王世其到庭参加诉讼。现已...
被告人魏某某(自报),男,1991年7月3日出生于安徽省定远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定远县;2013年9月29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14]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盗窃罪,于2014年1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
被告人魏某某。辩护人雷振清,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14)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盗窃罪,于2014年1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赵景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某及其辩护人雷振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魏某某, 2013年9月29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14]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于2014年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隽、被告人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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